芦淞区:三举措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实效,持续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25-12-19信息来源: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芦淞区农业农村局以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突出问题为契机,一手抓项目申报建设,一手抓资产后续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监管效能,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高效发挥作用。
一是强化项目申报管理,确保项目分配公平公正。在项目申报上,聚焦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因地制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科学规划,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入库,确保入库项目精准、合规、高效。在项目资金分配上,出台了《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奖励及防灾救灾等特殊事项)使用方案》,试行以项目工程结算定案金额为依据,以因素分配法对项目进行奖补,杜绝了人为因素对项目资金分配的影响,受到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
二是强化项目实施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按照“谁使用、谁负主责”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加强重要环节的督导工作。今年以来,在区纪委监委的统筹下,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全区的衔接资金项目采取实地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项目的实施情况,累计排查项目59个,梳理排查问题25个,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实施单位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已完成整改23个,拨付资金453.5万元,所有问题将于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芦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项目开展实地核查
三是强化资产后续监管,确保项目资产管理高质高效。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资产确权至乡镇或村集体,建立资产台账。一方面,对农业设施等有盈利条件的经营性资产,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优势,形成出租经营等多元化运营方式,对经营性资产项目优选经营主体,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具体收益比例及双方权责,确保资产正常运营的同时发挥最大效益。另一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强化日常管护,确保公益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如对公厕等公益性资产,出台了《芦淞区农村公共厕所运维管理办法》,明确村集体日常管护职责,在管护到位的情况下给予经费补充,既明确了村集体的职责,确保了公益性资产的高效管护,同时通过资金奖补,减轻了村集体工作负担。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