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株洲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30信息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2024年株洲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安排,4月底,我局委托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第一次全市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茶叶的监督抽查,计划共监测222批次,检测222批次,合格219批次,合格率98.6%。现将222批监测结果总结如下:
  蔬菜:在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渌口区、醴陵、茶陵、炎陵、攸县9个区县的26个生产主体共抽取蔬菜80批次,检测24种蔬菜中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内吸磷、久效磷、六六六等50个农药残留参数。经检测,78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为97.5%。主要问题:一、啶虫脒超标,超标2批次。水果:在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渌口区、醴陵、茶陵、炎陵、攸县9个区县的12个生产主体抽取样品19批次,检测2种水果中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内吸磷、久效磷等45个农药残留参数。经检测,19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畜禽产品:在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渌口区、醴陵、茶陵、炎陵、攸县9个区县的21个生产主体抽取样品52批次,检测4个品类畜禽产品中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莱克多巴胺、磺胺类(总量)、氟喹诺酮类等兽药残留参数。经检测,51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为98.1%。主要问题:一、氟苯尼考超标,超标1批次。
  水产品:在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渌口区、醴陵、茶陵、炎陵、攸县9个区县的20个养殖基地抽取水产品52批次,检测淡水鱼、淡水虾、其他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兽药残留13个兽药残留参数。经检测,52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茶叶:在株洲市渌口区、醴陵、茶陵、炎陵、攸县5个区县的8个生产主体共抽取茶叶19批次,检测茶叶中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甲拌磷、克百威等9种农药残留参数。经检测,19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各县市区要针对市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逐条逐项依法依规查处,强化监管执法。要严格按照年度监测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落实监督抽查任务,推进常态化监测。
  一是要强化结果运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解决问简作为推进监管工作的有效方式,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逐一 迅速跟进执法,重拳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市级监督抽查发现的禁限用药物问题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于常规药物超标的,要严格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采取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措施。
  三是要加强风险管控。各县市区要针对豇豆、韭菜、淡水鱼、牛蛙、禽蛋等重点风险产品,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监督抽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档案,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相关规定,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大“不合格不上市”,严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
  四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监管三方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检测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请相关县市区于6月30日前问题处置情况报送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邓博文,电话: 15292128871, 邮箱:286116859 @qq.com。
  附件:2024年株洲市第一次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2024年株洲市第一次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