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变型拖拉机注销清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2-16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文件要求,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交警部 门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11月30日, 湖南省范围内变型拖拉机已全部完成注销,实现清零。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由我省核发的变型拖拉机号牌、行 驶证、登记证书等牌证,即行失效,相应机具不得继续上路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全省变型拖拉机注销清零的通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