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开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7-07-20信息来源:株洲市农委 作者:市农委
新《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施行。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药检[2017]75号)文件精神,2017年6-7月,我市大力开展《条例》宣传,全面推动农药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市农委党组高度重视宣传、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工作,组织农药监管站(执法队)、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植保植检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项工作部署会,统一部署、明确责任,以农药监管站牵头,细化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县级宣传指导,切实做好宣传、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并强化督促检查。
二、大力开展宣传
为全面要宣传条例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制度要求,我市县两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工作,确保在全市营造新《农药管理条例》良好宣传氛围,为新《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做实细工作。
一是开展了《条例》的现场宣讲、座谈、咨询服务百余场次;
二是印发了《条例》宣传手册3000余本,印制了农药经营者须知、农药使用者须知、假劣农药简易识别方法等明白纸2万余张,下乡进村入户发放到农药经营、使用者手中;
三是制作了宣传挂图《农药安全管理须知》及《禁限农药名录》1万余张,张贴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门店等地;
四是制作了《农药安全使用“八不得”》、《假劣农药识别方法及维权》为内容的大型展板,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等时机进行巡回展示宣传;
五是在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处,充分利用空间优势悬挂大型条幅、宣传广告图展,进行大力宣告。
六是株洲市利用交通广播电台滚动播放宣讲农药管理条例新规定新政策新举措;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适时发送条例相关内容和要求。
七是县级还通过电子屏、宣传车、村村广播等不同种形式开展了农药条例的宣传。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多个层级、多方视角解读和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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