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业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6-07-05信息来源:株洲市农委 作者:市农委
为规范农业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省农业厅和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指示要求,结合农业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1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和生产场所范围内发生的非刑事安全事故和造成较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
1.1.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农业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 指 挥:费水牛 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总指挥:刘新宇副主任
王佑云 副主任
胡湘生 副主任
刘永东 纪检组长
罗细明 总农艺师
刘晓理 调研员
董 岩 调研员
胡云祥 副调研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胡湘生兼任,副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肖恩德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委机关各科室站及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值班电话:28681987 28681951 28681983(节假日) 28681986(传真)
农业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能:一是发生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是及时向上级机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支援;五是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等。
2.1.2 现场处置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
现场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各相关科室站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一是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命令,指挥现场处置;二是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漫延、扩大;三是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指挥现场救护;四是具体负责善后处理。
3.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3.1.2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针对性处置,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指挥机关相关科室站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1.3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抢救救援组:由指挥部指定事故的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
治安管理组:由指挥部指定事故的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搞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现场秩序维护,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定事故的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定委机关,事故的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相关部门的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定事故的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能是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指挥部的调动使用。
4.1安全事故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的地点、时间、性质、简要经过、损失情况等相关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报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市维稳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委同时立即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调集力量组织处置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各有关部门。
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部门、岗位;
4.1.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1.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1.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1.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1.6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和报告人。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1事故的后期处置
5.1.1善后处置
由善后处置组负责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稳定。
5.1.2责任追究
凡因责任不落实、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1.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事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1安全事故处置的程序
6.1.1由指挥部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6.1.2上报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
6.1.3迅速开展安全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6.1.4搞好情况通报;
6.1.5开展事故调查。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