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信息来源:株洲市畜牧局 作者:市畜牧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局系统《“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6年4月14日

 

 

 

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在全局系统内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石春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及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张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情况通报、综合报告。

  局纪检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参赌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局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对局系统“四风”问题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在局系统开展高频率明查与暗访,加强执纪监督;做好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警示教育、情况通报,及时向市纪委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违纪信访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做到“零积压”;协助局党组、纪检组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查究问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台帐,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局办公室:参与违规公款吃喝、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

  局财务科: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工作,加强对局属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局人事教育科:协助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局机关党委:协助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局属各单位:按市纪委和局党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向局专项整治办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情、重要线索及时上报局党组和纪检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4月中旬,召开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局专项整治办。(联系人:戴立明 28682337  电子邮箱:781061928@qq.com)。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局专项整治办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在6月10日前分别报局纪检监察室。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局专项整治办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局系统“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要形成督报告上报局党组,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案例要在局系统及时通报曝光。

  局属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纪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要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组、局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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