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3信息来源:执法监督科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绩效评估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1.领导带头集中学法。坚持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垂范,将党章、党的条令、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门安排集中学法。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充分利用班子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作为班子成员学法普法的主要任务,保证党组中心组年度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会前学法不少于8次,通过学习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干部职工广泛学法。我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宪法学习教育和对近年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运用,通过讲座、培训、考试,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3.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学法用法。我局组织领导干部通过参加学习强国APP、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我局组织的学法培训班等形式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学法用法。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今年以来参加省、市组织的学法培训班累计6次;全体干部职工244人按照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要求开展学考,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此外,通过微信群文章转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干部职工随时随地看得见、学得着,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学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全面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4.开展专项普法,提高公众宣传效果。为提高群众参与普法宣传积极性,便于群众接受,我局面向公众普法宣传时,根据普法对象、场地条件、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开展特殊节点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日,结合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合理使用农药、食品添加剂等知识,让涉农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今年,我局分别在攸县、茶陵及本局举办了新《农药管理条例》普法培训班4期,接受培训的农资经营户达250多户。中国农民丰收节2次,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醒目条幅等形式,组织优质农资下乡推介,向农民宣传农业和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我局共悬挂宣传横幅78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5000多份,大力营造了诚信销售农资、放心消费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渔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农民安全生责任意识。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农机、渔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7场次,悬挂农机、渔船安全生产横幅98条,制作固定宣传牌52块,发放农业安全宣传资料3600多份,给农机驾驶员一封信2000多份。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实现农机、渔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行动。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利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聚焦农产品药物残留、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的同时做好相关食品安全普法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今年以来,累计举办培训班 270场次,培训241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0.3万余人;全市农产品共抽检样品 57930批次,检测结果合格率达98%;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活动。从2020年9月1日起,我市辖区湘江干支流实施为期十年的禁渔期,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普法宣传,深入基层,张贴公告,发放手册、传单,利用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禁渔期制度深入民心,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今年以来,禁渔期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40多份,悬挂大幅标语30条,发放渔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五是开展农村承包地政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宣传,营造确权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及确权工作意义、目标的宣传,实现宣传面全覆盖,分级、分层次培训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针对确权工作的突出问题,市确权办因地制宜、分类培训、重点指导。组织召开了确权统计工作培训会,组织参加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业务培训会。发放《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读本》2万余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宣传资料》20万余份,在攸县公众信息网发布有关信息50多条。株洲县确权办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8万余份、发放政策疑难解答9500余份,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六是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切实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中进行普法宣传,全力做好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全市农业生产秩序有序恢复。期间,局委派20多名党员干部下沉到农村社区进行抗疫,深入农业企业、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派发防疫普法资料3000份。我局制定了《2021年株洲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下发至各县市区,指导各地搞好农村地区防控工作。新冠防控每天(常态化防控每周)及时收集各县市区、成员单位及局相关科室的防控工作情况,汇总上报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上报防控信息 46 篇。参加全国、全省和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共21次。根据市防控办的统一安排,我局督察组深入荷塘区医院、药店、隔离点等一线督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7次。加强与市防控办的联络沟通,搞好新冠防控期间局有关科室组织召开会议的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市防控办备案批准。结合局职能工作,及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共检查活禽市场2160场,家禽20万只,张贴告知书240张,对全市2家宠物店进行摸排,督促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持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共使用消毒液4.6吨,洗消生猪运输车辆4500辆次,消毒面积达54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做好春耕生产、复工复产等工作服务指导。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依法治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确保了法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形成合力。切实把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农业依法行政、高效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等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履职尽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加强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每年党组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次以上 ,并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3.加强队伍建设。利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对于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于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苗头,严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确保所有干部职工形成违法违纪必被罚的思想意识,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工作生活,在农业系统上下掀起正本清源的法治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原农业、畜牧、农机的行政责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20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269项,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网上受理并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办结,网上办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主动承接省级下放和委托权责清单事项,并在局门户网站明确市、县办理权限、办理时间。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双公示”平台建设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及时完成依法行政信息上报。今年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渔政、兽药等抽检活动32次,共抽查农资经营业户、农产品生产基地等400余个(批)次。 2.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与相关科室共同梳理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3.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图,由发文科室自查,然后报执法监督科进行审查。
四、聚集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于2017年就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牵头制定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了2019年以来的各类文件,清理出株农发(2020)8号关于印发《株洲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株农办通(2021)17号《关于加强我市犬等动物狂犬病防控管理的通知》、株农发(2021)7号《关于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保安全”促进粮食产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三份规范性文件,未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发文。我局将以上三份文件作废,重新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发文。
五、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局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所辖3县6区1县级市“三定”方案出台,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形成,机构人员整合基本到位,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查办违法案件发现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今年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市场40次、各类农资经营企业和摊点210次、检查兽药20多个批次,检查屠宰场4个次,检查拖拉50台次,立案查处30起。渔政大队共出动船艇422多艘次,执法车辆369辆次,取缔违禁渔具389余件,没收电鱼工具11余套,没收并放生渔获物近8.28公斤。二是加强执法办案力度。认真受理农资投诉举报,广开案源渠道,集中力量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学习强队的思路,采取多种形式、多条途径加强执法支队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采取全员集体学。印发了《株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业务培训方案》,采取集中和分组、学理论与模拟办案等多种形式,举办学习培训20多场次,认真学习了《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操作实务》《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全书》等农业行政执法知识。二是采取专题培训学。安排了12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干部学院组织的专题培训,9人参加了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网络培训班,5人参加了船舶驾驶员培训,还派人到长沙、湘潭等地交流学习。三是采取骨干示范学。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指派相结合,组建了14人参加的农业行政执法学习兴趣小组,经常性研讨执法理论和经典案例,逐步成长为执法办案的能手。
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较明显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
1.法制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条件和人员所限,在普法宣传方式和途径方面还是较多地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创新性不够,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2.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不能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来抓,不能很好地把依法行政与发展农业结合起来。学法的时间不够充足,在思想上存在实用主义,与职能职责或业务关系重大的法律法规多学、关系不重大的少学或不学等。
3.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案件办理质量不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本次督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普法成果,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本单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坚持深化落实,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强化法制责任落实,坚持局主要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法治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3.加强法治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始终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二是强化法制审核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落实依法答辩、出庭应诉等制度。
4.深化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梳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断提高网上申请率和办事率。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行为覆盖率。三是继续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相关工作,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5.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农业农村法治环境。同步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深化农业农村普法,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新制修订涉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