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8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非税计划
第一部分: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办[2019]7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兽药、兽医、兽用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33人,实有人数298人。内设科室26个(含2个副处级单位),分别为: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执法监督科(法规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饲料管理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垦科、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株洲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株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株洲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株洲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株洲市农机事务中心
3.株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5.株洲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株洲市水产研究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79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99.33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799.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35万元,农林水支出747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01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013.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611.51万元、津贴补贴432.98万元、奖金1265.44万元、绩效工资539.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89.56万元、住房公积金447.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4.34万元、公用经费1718.40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786.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农业劳动模范待遇专项28.1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级农业劳模、省级农业劳模和市级农业劳模待遇,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劳模手里。
(3)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及禁捕退捕专项113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使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4)乡村振兴专项138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包括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175万元、农机报废补贴20万元、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奖励290万元、农业贷款贴息贴保及省农担株洲分公司工作经费900万元。
(5)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及科研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及水稻、蔬菜、园林、花卉、旱粮作物、果树茶叶等新品种选育引进示范推广。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9799.33万元,比上年增加2425.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市级公共专项纳入本部门预算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99.3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013.17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294.77万元,公用经费1718.4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农业劳动模范待遇专项28.1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级农业劳模、省级农业劳模和市级农业劳模待遇,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劳模手里。
(3)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及禁捕退捕专项113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使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4)乡村振兴专项138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包括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175万元、农机报废补贴20万元、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奖励290万元、农业贷款贴息贴保及省农担株洲分公司工作经费900万元。
(5)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及科研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及水稻、蔬菜、园林、花卉、旱粮作物、果树茶叶等新品种选育引进示范推广。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918.4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84.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取消了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为弥补相关工作经费缺口,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增加了公用经费。
(二) 政府采购预算:本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80.33万元。包含: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39.68万元、办公用品等办公耗材99.46万元、专用材料26.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27.50万元、法律及会计咨询服务30.70万元、审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46.80万元、业务培训及会议服务4万元、广告宣传服务3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52.2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41.75万元、房屋租赁服务3.50万元、车辆租赁服务10万元、电信及网络服务4.50万元、印刷服务2.50万元、健康检查服务10.50万元等;政府采购货物198.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81.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8597.38平方米;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79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3.17万元,项目支出1786.16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50万元)、“公务接待费”19.6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25.1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计划购置公务用车2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3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1万元,主要是1.农业局机关15万元,主要包括:(1)承办2023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人数约250人,会期1天,经费约6万元;(2)召开全市乡村人才工作会议,时间2天,人数约100人,经费约4万元;(3)召开局系统年度考核大会,时间1天,人数约240人,经费1万元;(4)其他专项工作会议,人数150人,经费4万元。2.农机事务中心5万元,主要包括:(1)3月份举办农机化年度会议一天120人左右,约4万元;(2)7月份半年会议一天30人左右,约1万元。3.动控中心1万元,主要包括:(1)年初召开一次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研讨会,重点讨论并拟定本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人数约37人,经费约0.50万元;(2)年终召开一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会,主要总结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人数约35人,经费约0.50万元。
2023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3.13万元,主要包括1.农业局机关13.63万元,主要包括:(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线教育培训,人数约90人,经费约2.73万元;(2)举办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人数约70人,时间1天,经费约2万元;(3)举办全市农村社会事业暨县域经济工作培训,约60人参加,时间3天,经费约6万元;(4)其他专项工作培训,约100人,时间1天,经费约2.90万元。2.农科所1.50万元,主要包括50人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培训。3.农机事务中心5万元,主要是6月份组织一次农机管理人员培训1.5天100人左右,费用约5万元。4.动控中心3万元,主要包括利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的契机,各举办一次全市动物疫病样品采集和检测能力培训班,每次参加人员约20人,时间3天,每次经费约1.50万元,两次合计3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