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统计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01-04信息来源:株洲市畜牧局 作者:市畜牧局  

  2016年,我局统计基础工作在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了统计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统计工作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调整了综合统计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由副局长董艳德分管综合统计工作,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办公室为负责局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局统计管理工作。局党组会议指出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衔接,加大对县市区统计工作的指导,要准确、及时完成各项统计工作,要全力保障统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好。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积极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解决了统计工作中的经费、设施等问题,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条件。根据统计工作要求,我局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制定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统计工作职责》、《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统计负责人岗位职责》、《统计员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配备了统计用办公室、办公桌、电脑等基本办公设备。我局将统计工作纳入《2016年全市养殖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2016年度科室绩效考核责任书》,对各县市区及相关科室的统计工作做出具体要求,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认真负责,履行部门(行业)统计责任

  (一)按时报送有关数据。2016年,在统计任务日趋繁重,开展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我局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精心组织,严格遵守统计调查、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发布管理规定,全面完成了2015年养殖业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同时做好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的各项相关业务工作。一年来我们除向省局、省厅报送相关行业报表外,我们还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养殖业统计数据、民生100工程进度情况等。2016年我市养殖业稳步发展,预计鱼类总产量9.306万吨,增长2%;畜牧业增加值(可比价)增长4%;水产品总产值(可比价)增长4%;畜牧业投资增速达到24.7%(18.7亿元)。

  我们注重统计报表源头数据的把关,每年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员参加全省畜牧水产统计员业务培训,加大对县市区统计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月度、季度数据加强审核,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我们还加强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做好各专业的统计报表、统计数据的上报。

  年初,省畜牧水产局组织举办全省畜牧水产统计员业务培训班,市局办公室带队各县市区局畜牧水产统计员参加了培训,学习了畜牧及渔业季报、年报填报及审核工作,进行了软件操作,部分监测县统计员交流报表统计监测工作情况。

  7月,农业部办公厅开展全国渔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按时按质完成了自查自检,上报《渔业统计监督检查评分表》。

  (二)加强统计分析研究。4月生猪价格上扬,我局派出专人赴株洲县对生猪养殖行情进行了调查,形成《当前株洲市生猪养殖行情调查》。5月,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奔赴攸县、茶陵县对草食动物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每到一个县采取座谈和现场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形成《株洲市草食动物发展情况调研报告》。6月组织各县市区局召开全市上半年养殖业形势分析会。会上各县市区总结上半年养殖业工作情况,会后组织与会人员参观考察养殖场。此外,还形成了《株洲市草食牧业品种改良调研报告》、《株洲市畜牧业节本增效意见和建议》等调研报告。

  一年来我局的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完善和规范统计程序,发挥统计工作职能,将统计工作与养殖业建设相结合,不断改进统计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推进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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