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农字〔2022〕6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30信息来源:办公室
市乡村振兴局:
吴红兰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为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湘赣边区域合作良好的历史渊源、现实基础和发展机遇,围绕“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乡村治理、农村改革”五大重点,紧扣“五个一”“六个十”的具体内容,着力推进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
一、基本原则
(一)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以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先行先试,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为全市乃至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样板,做好示范。
(二)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的“脱贫攻坚、产业振兴、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乡村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分解工作责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
(三)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对照省定创建标准,制定市级创建标准,按照“先创建、后认定”的程序,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深入推进省、市示范创建工作,培育创建典型,推动示范推广。
(四)区域合作,共建共享。按照合作共赢的理念,主动对接萍乡、吉安等边界城市,在生态环境治理、文化旅游、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科技应用、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建立合作发展机制,实现生态环境共治、文化旅游线路共享、农产品展销共办、农产品科技技术共用、交通基础设施共连,共同打造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通过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炎陵、茶陵、攸县、醴陵4个县市走在全省10个创建县市的前列,成为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的示范区、样板区。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充分发挥好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方案。
(一)优先安排具有资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建200万以下小型基础设施工程
除中央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按程序优先安排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对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
(二)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政策体系,丰富交易品种,出台农村金融政策,落实平台发展资金保障,激励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等加大推进力度。
(三)创新金融信贷综合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信贷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开展“政企银交担保”合作,形成政府、企业、银行、农交平台、担保、保险等“六位一体”协同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村集体经济产业。
(四)资源开发农文旅融合发展
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挖掘乡村休闲旅游资源,兴办农家乐、渔家乐、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生态体验、休闲农庄、健康养老、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或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开展配套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
建立村级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服务社等“三社”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农村产业服务新体系。逐步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与电商企业合作力度,促进特色农产品线上宣传、展示、交易,加快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补齐冷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
(六)专项财政资金入股村集体经济发展
将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依法依规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对脱贫攻坚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金,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规定的,按有关程序整体划给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收益的分配由村集体负责。
(七)推进“村社分账”示范
实现村委会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科目单列、分设,参照村账镇代理模式加强监管。建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坚决落实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全部进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的要求,做到应进必进,杜绝“暗箱操作”,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协同落实,乡镇和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活动内容和责任划分,根据选定村实际,找到工作结合点,认真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实化目标、细化措施。
(三)强化人才支撑。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农村人才对口支援制度,做好新型经营主体的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有资源的退休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开展服务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深入到镇村一线,根据各村的产业规划和资源条件,做好跟踪指导,在土地流转、组织动员、引资合作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承办负责人:陈艳娟
承 办 人:卜天德
联 系 电 话:19958313727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