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农田建设科
B类
公开
株农字〔2023〕10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1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易桢华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株洲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水渠塘坝等水利设施修缮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重度重视您的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十分中肯,把得准、摸得透、想得远,对我们的工作推进具有很好的指导性意义;所提问题也是我们一直致力解决的难题。
1、关于“由相关部门牵头,对全市农村水渠、塘坝、水库下游河道进行认真调查,了解水渠、塘坝、河道现状,编制兴修计划,同时将农村水渠、塘坝、河道等水利设施整修纳入专项规划,予以重点支持”问题。今年2月,省里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成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专班,专班设省水利厅;14个市州水利局也参照省水利厅成立了工作专班,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确定、实施、管理、验收与建后管护等相关工作。省政府已整合水利、农业、乡村振兴部分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水准。目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制定,水利部门、农业部门分别按照本部门的要求做出中长期规划,制定了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规划。
2、关于“大幅增加对农村水渠、塘坝等设施的投入,确保每年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农业农村,用于开展对水渠、塘坝的修缮清淤整治”问题。目前,山塘渠道淤塞现象比较严重,既有工程使用年久失修的原因、也有日常管护不到位的因素,加快清淤修缮已是当务之急,水利部门、农业部门一直在致力于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但相对于巨大需求,这些投入感觉显得不足。好在《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已正式出台,省政府确定由水利部门牵头,采用定量奖补的方式,撬动市县财政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合力解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失修问题。
3、加强后续管理责任。非常感谢你提出的“由各镇水利站负责后续管护和修复,落实到村或由村代管的水利设施,县、镇两级要建立管护补贴到村的长效机制”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水利部门等单位,着力推进长效管护机制到位,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益,确保粮食安全。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株洲农业农村工作。
承办负责人:张 芳
承 办 人:蔡梅萍
联 系 电 话:13874136798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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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