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市场信息科
A类
公开
株农字〔2023〕19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1号
建议的答复
黄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株洲市“湘赣红”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局5月16日第九次党组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株洲市“湘赣红”品牌建设,全市农产品品牌呈现多层次、多领域、多类别快速发展的态势。到2022年底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个,全市“两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240个(其中绿色食品222个,有机食品1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2022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加工总值1199亿元,同比增长8.74%,一大批优质农产品满足了市民的消费需求,有的还“湘品出湘”走向全国,甚至走向国际市场。例如,“炎陵黄桃”被评为湖南省“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2019年成功入选中国品牌目录,并于2020年成功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评为湘赣红子品牌,我市湘赣红农产品开始走出株洲,走向全国。
一、主要工作
一是“湘赣红”区域公用品牌展示展销有创新。如2021年1月3日在茶陵县组织了57家企业参加湘赣红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4月19日-20日在炎陵县组织了8家湘赣红授权茶企参加举办的中华茶祖节开幕式暨株洲“茶祖红”茶旅文化节。7月21日-23日在衡阳举办的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期间,我市组织了13家授权企业的47款产品参加湖南优质农产品展示活动,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莅临炎陵黄桃展区,并得到充分肯定。2022年我市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积极建设市级湘赣红专卖店,5个专卖店已经完成。
二是“湘赣红”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有力度。2021我市本级投入20万在市中心电子屏开展为期半年的湘赣红品牌宣传,投入790万元在黄花机场、长沙地铁、湖南经视等媒体开展湘赣红子品牌的宣传。南四县目前已投入130万元在320、106国道、火车南站等场地开展宣传,利用县市电视台、湘赣红专店等形式开展推介营销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区域公用品牌政策体系不健全。县市对湘赣红区域品牌的体系建设没有提升,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弱,调动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品牌创建少,引导授权企业品种选育、基地建设、品牌培育等标准化生产执行不到位,使品牌的影响力、美誉度,未能形成集聚效益。
(二)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监管不到位。各级县市主管部门和企业协会在对湘赣红品牌管理、品牌保护、产品质量、品牌宣传等工作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市场监督与农业执法等部门暂未形成打假、保护、维权等激励工作机制。
(三)区域公用品牌创新意识弱。在区域品牌建设上规模化发展、标准化提升、品牌化推广有待提升,各取所长、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协调不一致,导致政府、部门及相关产业协会对湘赣红区域公用品牌责权不明确、定位不清晰,使相关协作不能达到最佳优势互补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影响。整合现有宣传途径,发动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加大对湘赣红母品牌、子品牌和授权产品的宣传,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利用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展会展销等活动优先推介湘赣红品牌及授权产品。
(二)持续加强授权企业管理,确保品质。一要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从源头抓起。重点对农药、肥料、添加剂等农资的经销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要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用制度监管。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批发零售市场查验合格证和凭证销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建立失信“黑名单”。三要不断完善基层监管检测体系建设,抓入市关。切实做好监督抽检工作。抓好乡镇监管、农技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把监管检测机构逐步延伸到乡镇村、市场、基地。
承办负责人:陈艳娟
承 办 人:喻运池
联 系 电 话:18073332033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