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02信息来源:政策改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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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株农字〔202412

对市十届人大次会议第1024号建议的

 

 

何登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体制机制,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农业农村部颁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3年第1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8号),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湖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及经营权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发202414号)。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为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我市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拟出台整村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今年我们初步制定了《株洲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整村流转操作办法(试行)》,探索明确整村流转主体、交易方式,建立分级审查、风险防控等机制。该办法已向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征求第一轮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有关内容。

(二)推进土地二轮延包试点。明确土地权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确保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得以确立和稳步实施的基础。我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的时间分别为2028年(荷塘区、醴陵市、茶陵县)和2029年(其余县区)。根据全省延包试点安排,我市即将启动土地二轮延包试点,前期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调研。深入到炎陵县、茶陵县、醴陵市、渌口相关乡镇(街道)和村组,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走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了县乡村各级同志关于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二是征求意见。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在省厅政策与改革处的指导下,起草了《试点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县市区意见。三是明确试点村。通过前期摸底,初步明确了每个县市区1-2个村,全市共10个村,实现试点全覆盖。

(三)健全流转服务体系。为了规范流转土地流转程序,保障农民利益,我市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使土地流转日常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现拥有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3个,土地流转市场8个,其中县级土地流转市场7个,市级土地流转市场1个。目前全市成立仲裁委员会机构数9个,聘任仲裁员人数198人,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187件,调处纠纷总数199件。

(四)规范使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于2020年11月成立,根据株改发﹝2020﹞1号文件要求,与产交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合署办公。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是全市唯一从事农村产权交易业务的专业服务平台,也是湖南省首家构建“全市统一、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服务体系的专业服务平台。自 2020年11月运营以来累计完成交易项目718宗,交易金额合计13.62亿元,流转总面积达到49.78万亩。其中土地经营权23万亩,林权26.78万亩,森林公安罚没资产处置项目9宗平台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流程,从源头上减少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清理一批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确保土地有效利用。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规范使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或《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

(二)落实审查备案机制。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逐步完善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人民政府分级审批。对接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数据库及其管理机制,加强经营关键风险预警,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信息化。

(三)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作用。鼓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地的产业实际,做好农村土地整理,特别是抛荒土地的整治和改造工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工作。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为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机制,依法依规适当收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费,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承办负责人:  

   人:王吨粮

话:15116067033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4630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