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26信息来源:办公室
A类
公开
株农字〔2025〕20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3号建议的
答 复
陈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局办公会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关注及提出的宝贵建议。小型水利设施是农业灌溉的“最后一公里”,事关粮食安全与农民切身利益,我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一直高度重视农田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
一、关于资金整合与投入的问题。目前,我市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达到3000元,改造提升投入标准达到2600元,相较于以前1600元标准得到了大幅提高。同时,我市部分县市区正在积极探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建营”一体化推进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资金整合,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作用,统筹整合中央、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资金,重点支持天元区雷打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24年已在雷打石镇伞铺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641亩,其中实施了土地地平整497亩,改造灌溉渠道8条,1882米,新建和改造田间道路4条,1089米。2025年天元区拟建设高标准农田3000亩,其中雷打石镇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500亩,预计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
二、关于群众参与与自治的问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局不断创新群众参与机制,激发基层自治活力。今年按照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种粮大户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的要求,积极发挥线上线下的立体宣传效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目前,我市共收集有参与意向、且有一定基础的种粮大户21户,正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后续勘察设计等工作,极大扩宽了基层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路径和方式。下一步我局将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落实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关于优化验收与监管的问题。我市目前在探索高标准农田项目“过程验收”试点,对资料齐全、质量达标的标段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加快验收进程,加大无人机航拍、遥感测绘等技术应用,缩短现场核查验收时间。在资金监管方面将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尊敬陈妮代表,正如您所说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基工程。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责任、创新机制,会同水利等部门一起尽全力打通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恳请陈妮代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给与持续监督指导,共同筑牢我市乡村振兴的基石。
承办负责人:刘继承
承 办 人:蔡梅萍
联 系 电 话:13874136798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