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农字〔2022〕48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2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30信息来源: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江祥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集镇公厕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农村公厕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农村公共厕所长期存在的规划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卫生不佳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至2021年,我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共计完成238座农村公厕。2022年,此项工作已由市乡村振兴局接手,根据各地自愿申报原则,年度计划完成38座农村公厕的建设,其中:炎陵县5座、茶陵县5座、攸县13座、渌口区10座、天元区1座、荷塘区3座。按照湘振局发[2022]30号文,农村公厕按照5万元/座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公厕后端的粪污治理和达标排放等,厕屋、厕具等由市县自行配套建设。这些做法,与您所提建议不谋而合。下面,针对您提的几条建议,我们一一回复:
  (一)关于对集镇公厕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设定工作目标及建设时间表,市一级配备专项资金与省里的奖补资金相结合。目前全市公厕摸排工作采取的是“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应改尽改”的原则,由乡镇、村自行收集需新建农村公厕的数量,逐级申请上报,列入今后几年的改厕计划。关于市级配套资金问题,因农村改厕责任主体在县一级,且目前市级财政资金紧张,暂时无法到位。下一步,市乡村振兴部门将积极与市财政协商,争取在今后配套到位。
  (二)关于合理规划乡镇公厕建设,对新建和改造的公厕,全部按照城市公厕二类标准建造,配齐照明、通风、除臭、污水处理等设施。自2019年以来,我市农村公厕建设按照以下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是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进行建设,保洁实行专人负责,做到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便池内无污染,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二是以乡镇集中地、集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乡村旅游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科学布局、合理选址,建设公共厕所。三是坚持好字当头、质量第一,功能上以方便群众、注重实用为主。同步治理公厕粪污,新建农村公厕应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达标后排放。四是建立公厕管护制度,完善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鼓励采用成熟的技术模式,做到生态环保、价格合理、易于维护。但是经过多次调研和实地了解情况,乡镇集中地、集镇、农贸市场属于寸地寸金的位置,尤其是土地的使用和报批,设计到多部门协调,工作难度大、程序繁琐,对比来看,乡村公厕的建设就比较简单了。
  (三)关于在公厕墙上宣传本乡镇特色产业,或是用地方历史文化故事漫画等进行装饰,在改造厕所时,融入文化元素,打造精品示范点。农村公厕建设,由县市区自行承建,其内容和风格也由各地自行确定,在今后的建设当中,市乡村振兴局将协商各地加大农村“公厕文化”的推进力度,争取建设更多的精品文化示范公厕。  
  (四)结合乡镇卫生情况大检查工作,将公厕检查列入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农村公厕,一直属于全市乡村振兴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考核的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年农村改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以更大力度推进农村公厕又快又好发展。
  承办负责人: 陈艳娟        
  承  办  人: 言文超      
  联 系 电 话:  15307338461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9日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