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农字〔2023〕38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1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8信息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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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农字〔202338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2102141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卢伟彬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农村建房建设和美乡村》提案我们已收悉,经市农业农村局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您提案中涉及规范农村建房我局职能职责方面的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改,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也第一次参与到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建房资格审批指导工作中。《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宅基地审批等管理工作。3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带领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加强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坚持农民建房合理需求应批尽批的原则,找准工作难点,突出乱占耕地建房、弃耕抛荒等违法违规现象的整治,突出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探索,妥善办理解决省厅和信访部门交办的宅基地纠纷事项,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全市辖区92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的联审联办机制,共设立了1153名村级协管员,株洲9个县市区共审批宅基地9114宗,涉及乡镇77个、农村人口29678人,宅基地审批总面积1448059平方米。

一、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站位,缜密部署《新条例》实施后,我们高度政治责任感,多次组织学习领会并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可行的落实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完善了宅基地审批、图斑核查整改、用地需求调查等三本台账,理清了资源信息共享、任务集中交办、用地需求收集的规范统一,较好的推动了《新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是严格履职,创新举措。们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导”的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在全省率先应用了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举报小程序,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监管。各县市区依法依规开展宅基地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资规部门开展村庄规划工作,涌现了很多先进经验,达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批、规划一处、教育一片效果。

三是举一反三,巩固成效。2023年5月12日,根据当前工作难点、堵点,我们与市资规局再次举行工作会商,就“注重规划先行,加强违规核查、工作信息交换、重难问题整治”等环节达成新的共识,推动基层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推进《新条例》和具有株洲特色的“田长制”在全市范围内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协作,凝聚合力我们要加强资规、住建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推动国土云等现有系统在农业农村部门县乡基层管理机构的使用协助抓好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培训,更加高效的凝聚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尊敬的卢伟彬代表,通过学习您的提案建议我们能充分感受到您对株洲三农工作,特别是事关农民建房这样的重大民生问题的关心和厚爱,在这里我们对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市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在您和其他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客观存在基层宅基地审批管理不规范、审批时限不明确、监督作用发挥不全面、农民建房全过程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特别是您在提案中列举的“农村建房有规划无规矩、农村建房有制度无制约、农村建房有新房无新景”等问题在县乡偏远农村更为突出。我们将充分借鉴其他先进市县成果经验,加强与市资规、住建等部门的协作,持续推动“注重规划先行,加强违规核查、工作信息交换、重难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主动协助资规、住建部门抓好村庄规划、建房安全、村庄风貌等农百姓关注的问题,督促基层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农村建房责任机制。

(一)狠抓制度规范。我们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力度,不断完善宅基地管理“联审联办”“日常巡查”“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督促乡镇按“一户一档”的要求,规范建档。

(二)加大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五到场”的要求,认真组织多部门协同巡查,抓早抓小抓及时,减轻农民拆迁损失,切实把乱占耕地建房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补足执法力量。积极协助市人大推动县乡基层宅基地管理人员编制、经费的落地,补充必要的技术、物资装备,赋予县、乡宅基地管理执法真正的力量。

凝聚工作合力继续加强资规、住建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推动国土云等现有系统在农业农村部门县乡基层管理机构的使用协助抓好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培训,更加高效的凝聚合力

 

承办负责人:贺定文

承 办 人:张 琥

联系电话:0731-28686769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925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