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农字〔2024〕33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031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21信息来源:乡村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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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株农字〔202433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2103143号提案的答

肖运平委员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完善农田基础没施 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已收悉。我局度重视您的提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十分中肯,把得准、摸得透、想得远,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占地,农田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严重老旧,有些地方,过去种双季稻的良田,大量荒芜等问题,更是直击要害。所提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在设法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相关部门要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耕地普查您提出的耕地普查既是政策要求、也很接地气。一方面,自然资源部门已经完成包括耕地在内的农业用地调查,适时进行了年度变更调查,基本摸清了耕地数量与颁布情况;另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正在进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摸清我市耕地质量状况。通过耕地数量、耕地质量调查,结合抛荒治理,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为保证种植面积打好基础。

二、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延伸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提高投入方面,我们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标,尝试高标准农田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创新,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达到3000元,整改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达到2600,相较于以前1600元标准得到了大幅提高,基本满足建设投入需求。建设扩面方面,每年都以十几万亩的速度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以逐步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等多方面原因,仍有部分区域没有建设高标准农田,特别部分小面积耕地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目前,正在筹备《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计划到2035年逐步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对不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的耕地,按照《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奖补等其他方式,逐步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创造耕种条件。

三、关于提高耕地使用效率农田水利工程、机耕道路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长期暴露在野外,加上缺少必要的管护等原因,建成工程存在自然灾害损毁,影响工程效益发挥。目前,工程量少、造价低的损毁,基本由镇村或组自行修复;对于工程量较大、村组难以承受的损毁,农业农村部门给予一定的奖补,由村组牵头修复,努力确保已建工程发挥效益。同时结合下阶段二轮延包整省试点工作,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和后续管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切实提高耕地使用效率。

四、关于取消占补平衡措施耕地复耕和占补平衡是国家保证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两个政策,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耕地复耕主要用于已荒弃耕地重新耕种,侧重于耕地质量建设;占补平衡主要是开垦新耕地补充因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占用耕地的数量,侧重于耕地数量补充,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我们将继续协助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争取耕地复耕等政策支持,多措并举提升新开垦耕地和低效耕地的地力水平,努力优化我市耕地状况。

五、关于认真落实耕地抛荒党政同责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已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影响耕地保护的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治理也作为了三湘护农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卫星扫描发现抛荒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将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株洲农业农村工作。

 

承办负责人:肖学慧  

       人:杨琪 

话:13469003375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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