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农字〔2025〕39号 关于市十六届四次会议第的2104188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20信息来源:办公室
A类
公开
株农字〔2025〕39号
关于市十六届四次会议第的2104188号
提案的答复
胡帆委员:
您提出的《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深入研讨,并结合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株洲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截至 2024 年,全市 1157 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总额达 2.52 亿,村均 21.79 万元,较 2023 年增长 47.73%。攸县、荷塘等县市区增幅显著,多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迈过百万大关,如茶陵县云阳街道东山坝村收入高达 412.12 万元。
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我市多向发力。一是夯实人才基础,动态补齐村干部,开展各类市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 16 期,选派驻村干部 963 人,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人才活力。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村依据自身条件制定发展规则,探索“一村一策”发展路径。三是实施分类施策,对不同基础条件村落采取差异化扶持策略。四是探索多元模式,初步形成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等 7 类特色发展模式,攸县罗家坪村通过 “三变” 改革实现从负债 40 多万到 2023 年收入 120 余万元的飞跃。
二、针对提案的落实情况
我市始终将党建引领贯穿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一)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发展根基。建强农村干部队伍。市委组织部常态化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到浙江、成都等地区学习乡村振兴经验。推行县委书记带头、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村开展村班子运行情况中期评估和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村均储备 1.66 名成熟可用的后备力量。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从市直单位选派干部到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今年 6 月完成驻村帮扶工作队轮换,全市共选派 97 支市派、80 支县派工作队到 “两类村” 和红色村开展帮扶工作。
(二)聚焦产业发展,激发经济活力。一是加大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会同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推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动。2024 年印发《党建引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50 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面“消薄”。2025 年成功申报 60 个中组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和 4 个红色村,争取扶持资金 4200 万元。二是加强综合监督管理。印发《株洲市村十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村干部的制度化监管。会同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出台《株洲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向各单位征求意见,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村流转,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纽带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范围,促进普惠金融落地,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金融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不断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监管,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株洲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承办负责人:刘继承
承 办 人:丁尹浩
联 系 电 话:13975389955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