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办事预约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12信息来源:数据导入 作者:畜牧局管理员
为解决群众办事“三难”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详细询问事由,对当时可以办理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事由;对由于业务人员外出或其它原由能办理但当时不能办理的要予以说明,并登记在册,并向办事人员说明业务人员归来时间,再来办理,或留下联系方式,当业务人员归来,要及时给予说明,并及时联系办事人员,让其办理。
二、对有疑难问题的,需要局领导或上级部门给予解决的,办公室人员要仔细询问,并登记在册,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根据事由轻重,可当时做出决定,也可经研究后做出决定,再给予答复。
三、办公室人员要做到“四勤”(脚勤、手勤、口勤、脑勤)“一满意”(群众满意),不得将来人事由迟报或不报,对重大事由不得擅自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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