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1-11-16信息来源:数据导入 作者:不详  

行政许可(共4项)
1、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含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种子外,其它农作物种子(含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与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实施)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3、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审核(与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实施)
法律依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4、征用蔬菜基地审核(与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法律依据:《湖南省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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